北京,某公园(可能是“东宫”或者“西宫”),夜。这个公园是同性恋幽会的场所。公园派出所的警察小史在值夜班无聊寂寞时,就要到公园里抓一个同性恋来审一审,让他们交待自己的“活动”,以此消闲解闷。那个晚上他似乎是有意地逮住了阿兰,而阿兰也似乎期待着被捕。事情过去很久后,阿兰寄给小史一本书,扉页上印着:“献给我的爱人”。小史翻开书来,陷入回忆。书里的故事和那个晚上的事情夹杂在一起。这些故事里有阿兰的母亲;有中学班上的漂亮女同学“公共汽车”(就是谁爱上谁上的意思);还有一个古代的女贼,被衙役用锁链扣住了脖子和双手,在漫天飞雪中踉踉跄跄地行走。阿兰也叙述了他的同性恋生活的几个片段,那都是些屈辱的或者说犯贱的经历。小史对阿兰做出了这样的论断:你丫就是贱。没有想到,阿兰对这样的评价也泰然处之。他承认自己“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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